*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*四条提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保证食品安全,诚信自律,对社会和公众负责,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。 1、什么是型式试验? 型式试验指的是在设计完成后,对试制出来的新产品进行的定型试验。是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 所进行的试验。它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,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,然而,对产 品认证来说,一般不对再设计的新产品进行认证。为了达到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试验,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 的样品利用试验手段进行合格性评定。型式试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。试验所需样品的数量由检验机构确定,试验样品从制造厂的较终产品中随机抽取。试验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,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,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,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。 2、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需要做型式试验?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;正式投产后,如原料、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,影响产品质量时;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出厂检验结果,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。 可提供**过2000个CMA资质,3000多个参数。 常见指标包括: 标准 1.理化指标:脂肪、蛋白质、碳水化合物、总干物质等营养素维生素、矿物质、微量元素、营养强化剂等微量成分。 2.有害物质: 兽药残留、农药残留、重金属等环境污染物。 3.添加剂:三聚氰胺、皮革水解蛋白、解抗剂、防腐剂等掺假物质。 4.微生物指标:细菌、病原性微生物等。 项目 1.常规指标:水分、PH、**质、粗蛋白、灰分、粗纤维等。 2.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:镉、铬、铅、砷、汞、亚硝酸盐、二氧化硫残留、盐酸克伦特罗(瘦肉精)、苯克多巴等;农药残留、抗生素残留、微量元素、维生素、18种氨基酸、核苷酸等。 3.常规微生物: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、酵母等。 4.食源性致病菌: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大肠埃希氏菌、副溶血性弧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德等。 5.微量元素以及重金属元素:碳、氢、氧、氮、磷、硫、钙、镁、钠、钾,铁、锌、铜、锰、铬、硒、钼、钴、氟,镉(Cd)、汞(Hg)、银(Ag)、铜(Cu)、钡(Ba)、铅(Pb)等。 6.食品添加剂:包括酸度调节剂、抗结剂、消泡剂、抗氧化剂、漂白剂、膨松剂、着色剂、护色剂、酶制剂、增味剂、营养强化剂、防腐剂、甜味剂、增稠剂、香料等。